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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規則與須知
12/21 - 12/26
Mon-Sat: 09:00am-05:00pm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藝文中心
參展須知為維護參賽及得獎團隊之權益
參展權益
入選參展團隊展品訊息會於各類推廣管道露出;
入選參展團隊應受邀出席相關推廣活動;
入選參展團隊應受主辦單位通知並協助維護展品狀況;
參觀者全程免費入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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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注意事項
主辦單位得使用入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料進行推廣。
主辦單位將統一規劃入選作品展出空間、位置,並提供燈光、電力等設備。
入選參展團隊需依指定時間內親赴現場完成佈展及撤展。
實際作品如經發現與參賽照片落差過大或不符合徵選規則,
主辦單位得免除其參展資格。
參展作品一律禁止抄襲。
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辦法修改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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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出方式說明
以整體共同意象為展覽主導(智慧電子與美學),
各團隊需配合主辦單位設計相關陳列方式,避免展品展出陳列凌亂。
展出期間一律免費進場,惟配合展場時間限制進出。
展品若可讓觀眾互動,請隨派人員在旁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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